实际上早在建国以来,我国从民间到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例如到1995年底,全国县级以上经营再生资源的公司(或称废品公司)有2800个,遍布城乡的回收网点有11.2万个,各种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厂有1500多家,从业人员约73万。从1950年到1995年共回收各种废旧物资1775亿元,回收总量为3.5亿吨,包括冶金、化工、轻工、手工业等各行业的再生原材料,如废钢铁1.65亿吨,旧有色金属487万吨,各类陈旧化工原料1920万吨,废纸6300万吨,还有大量的可直接利用的旧物和身为无价之宝的历史文物。综合利用的效益是相当可观的,仅从1981年到1995年由回收的废渣、废液中提炼出的有色金属即达8.65万吨,产值100亿元;而从含金、银、铂族金属的废弃元件中就提炼出黄金4800千克、白银711吨、铂族金属199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