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废 登 记 须 知
1、为了节约您上门咨询的时间,请您按车辆报废所需的信息登记流程填报,填报将需时5-10分钟;我司郑重向您声明:本登记所采集的信息只作为办理车辆报废用。
2、登记完成后,需将报废汽车就近送至以下指定拆解场:
1)汉口地区交车地址:
阳逻经济开发区S109省道(毕铺村)
武汉格林美城市矿产装备有限公司电话:59765151按9转807
2)武昌地区交车地址:
青山区二十一号公路(龙家湖)
武钢金资报废汽车分厂电话:59765151按9转835
3)汉阳地区交车地址:
沌口区福泰路与车站南路交叉口东150米
东风鸿泰循环经济产业园电话:59765151按9转858
3、登记、交车时,请您准备以下真实完整的原始证件资料: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前后车牌;车主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完整可视的车辆发动机号及车架号;
4、请您在交车前对车辆状况进行核查,您的车辆不可有未处理违章记录、银行抵押和法院查封等非正常状态;我司不回收缺少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其中之一,车架号与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不相符的报废车辆;
5、您的车辆须完整交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公司对完整车辆按过磅吨位以200元/吨的标准核算残值费。如果您的车辆缺少部件将会影响终残值费的金额,请致电我司回收专线由客服专员为您核算;
6、如您的车辆不能上路行使需要拖运,我司可为您提供有偿拖车服务:武汉市中心城区(三环线内)按每吨100元(不足1吨的车辆按1吨计算)收取拖车费用,远城区(三环线外)拖车费根据增加里程数,拖车费用有所提高(拖车费用从残值费中扣除);
7、车辆回收查验后,会根据车辆类型、缺件情况及实际重量,计算出车辆的残值,扣除服务费(暂无)和拖车费(如有拖车)后,就是后的结款残值。结款残值费将通过您提供的银行账户直接转账给您;
8、在无违章未处理、车辆状态正常的情况下,车辆回收查验后,公司安排专人为您代办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非营运车辆在10个工作日之内、营运车辆在20个工作日内,给您办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9、登记成功后,可随时在本网站“报废登记”页面中点击“报废进度查询”,了解车辆报废进度。
请点击报废登记进行车辆信息登记,我们收到信息后时间为您安排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