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
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生物、岩石、土壤以及声、光、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结构单元组成环境整体或称为环境系统。
水质监测。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分析技术,对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饮用水等水质进行分析测定的分析过程。
水质模型。天然水体质量变化规律描述或预测的数学模型。
生态影响评价。通过定量地揭示与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及其对人类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生态负荷或环境容量。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3).声环境影响评价:
(4).移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