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流通性票据提供信用保证。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实际上,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远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贴现取得现款。银行贴进票据后,可以申请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向其它银行转贴现,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银行承兑汇票的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申请电子承兑汇票贴现就是以未到期的票据向商业银行和准许有票据贴现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办电子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就是向需用资金的企业提供资金,而到期托收票据赚取其利息。企业和银行各自运用电子承兑汇票获得了资金融入和融出的机会,直接推进着社会资金的周转加速。
承兑汇票的特点
同其它经济支付方式相比,承兑汇票有其独有的特点,具体来说有以下三个方面:
1、流通灵活性高,同支票等相比,承兑汇票具有更高的流通性,其可以进行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这都是其优势,不会让企业的资金面临挤压困难。
2、节约资金成本是其中较大的优势,如果同银行合作关系良好的企业,开通承兑汇票的手续和方法较为简单,不需要过多的保证金。而在承兑汇票流转的过程中,能够更多得节约企业资金,获得良好的效益。
3、承兑性强,同单纯的经济结算方式相比,承兑汇票是把企业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承兑性非常强。但是需要企业在银行方面有较好的信用,这才能够保证汇票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