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圳可以通行的口岸有五个,分别是:沙头角口岸、皇岗口岸、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文锦渡口岸(其中皇岗口岸、文锦渡口岸已经停批)
深圳湾口岸车牌/深圳莲塘口岸车牌/深圳沙头角口岸车牌办理指南:
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条件同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申领条件一样,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中非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深圳湾口岸/深圳莲塘口岸/深圳沙头角口岸粤Z车牌办理条件: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可申办第1辆粤港两地车牌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可申办第2辆粤港两地车牌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可申办第3辆粤港两地车牌指标;从申办第4辆粤港两地车牌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至多不超过15辆。
深圳湾口岸/深圳莲塘口岸/深圳沙头角口岸FV车牌办理条件:
广东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的以上三个口岸两地车牌指标。
港珠澳大桥口岸粤Z车牌办理条件:
境外投资者(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广东省投资
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