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热焊焊接材料及方法必须在城市轨道交通电缆与钢轨焊接中使用并获得良好效果;电缆与钢轨的放热焊接需采用高品质、知名品牌的产品。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运营证明,放热焊接材料需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焊接处的金相组织的检测报告,其结果钢轨金相组织不得出现马氏体,放热焊接材料反应后钢轨表面的温度应≤1200℃。
疲劳性能和落锤应满足TB/T2936-1998《JH型钢轨接续线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和TB/T1632-2005《钢轨焊接》的有关要求。
放热焊接的施工人员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放热焊必须严格按照焊接规范、要求程序进行施工和检验,必须进行预热钢轨温度达到400~500℃,必须进行10分钟保温。
严防对钢轨造成损伤,只能在轨腰中上部实施焊接;焊接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0mm;放热焊接点外观应为饱满牢靠并无气泡及裂纹。应委托第三方使用专业探伤仪器对焊接点处的钢轨进行探伤检测,电缆与钢轨的焊接点处过渡电阻值≤30微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