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模型设计制作,特别是展示模型的设计制作过程中,不断应用独特的声、光、水、电、雾等高新技术以及微型液晶显示、智能化控制等高端电子技术,引入光控、遥控、声控及感应控制功能,分区演示功能,真水喷泉和雾化效果。利用特殊的光源和动感胶片制作动感水等。在较大规模的模型中,还可与多媒体电脑联网,建立触摸式信息平台便于操作,在点阅信息时,模型灯光可同步演示。
模型不仅表现创造物体的未来形态、结构、材料、色彩、质感和基本的工艺要求,同时表现“物”在时空环境中与空间的状态,使平面图纸无法直观反映的状态达到真实的显现,使其错综复杂的设计问题能得到恰当的解决,为展示设计师和企业主节省了时间,避免和减少了经济损失,更能展现展示设计师的创造性才能。展示设计仅凭借平面图、立面图、剖平面和效果图很难地展现设计“物”的未来形象,只有以展示设计模型表现出的立体方式才能充分直观地展现整体的设计创意,有利于双方审核、评价、定案、实施。
(一)展示设计初步模型:模型是按照设计图纸来制作,设计图纸应反映设计任务的要求(如面积、功能、高度、形式和风格等问题),展示设计师根据基本要求构思出结构印象作出初步草图。初步草图可以是平面图,也可以是立面图,然后以此为基础,模向或纵向发展,形成展示空间的立体形式。
初步模型是设计者的自发作品,有时也可能即兴创作,再根据模型做出草图,但随着模型的进一步深入,还需把图纸继续完善,初步模型制作简单,常常不受比例限制,配景极少,近乎没有,可随时修改。
(二)展示设计标准模型:在初步模型和方案完成后使用的标准模型,它较前述模型对展示空间有更细致的刻画,亦叫表现模型。
标准模型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处于初步模型和终展示设计模型之间,作用一般是方案讨论(参与竞标、竞赛)、报送审批等。也有不少甲方会将它作为终展示设计模型。
(三)展示设计特种模型:以标准模型为基础,按照各方面的修改意见综合成终模型为展示设计模型。它是一个完美的、小比例的展示空间复制品。
展示设计特种模型可以在竣工前根据施工图制作,也可以在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建筑物去制作。对于材质、装饰、形式和外貌要准确无误的表达出来,精度和深度比标准模型都要更进一步,主要用于教学或陈列。
动态模型,是指描述系统各量之间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规律的数学表达式。一般用微分方程或差分方程来表示。描述与操作时间和顺序有关的系统特征、影响更改的事件、事件的序列、事件的环境以及事件的组织的模型。一般用含有连续或离散时间变量的数学方程来表达。借助时序图、状态图和活动图,可以描述系统的动态模型。动态模型的每个图均有助于理解系统的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