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汇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主营:东莞厂房出租,东莞厂房租赁,东莞地产销售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东莞市莞汇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地址: 东莞大岭山莞长路135号鑫宏丰大厦
  • 联系: 郭先生
  • 手机: 18903027890
  • 一键开店

东莞大岭山氧化厂房出租,门口宽敞,货柜车可进

2022-09-20 05:05:02  1172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厂房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厂房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厂房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租赁者对厂房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凡是房东同意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租赁者对厂房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租赁者的装修残值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这是东莞厂房出租比较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东莞厂房招租商认为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要式和不要式。东莞厂房网认为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既包括法律规定应采用的书面合同,也包括要求采用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还包括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的合同。

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整栋独院1600-17000平方米,

一楼厂房高5-9米承重3000KG/平方,一楼现有400-3800平方米出租(租价14元起)部分带牛腿行吊。

二楼厂房以上单层400-5600平方米。楼高4米承重750KG出租(单层租价9元起)部分带办公装修,厂房均位于大型花园式工业园区,水电充足部分有拉专线不停电,食堂宿舍配套按需。

推荐厂房不在生态控制线内,消防合格,使用权属清晰提供租赁合同, 协助办理工商注册,厂房设计装修,设施设备采购。

整栋独院单层可分租,招商灵活符合各类厂家需求!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