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性是由其组成构建的燃烧性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并且是由其者来确定的,只要其中某一项不符合要求,都应该按照下一级的标准去确定,在确定了建筑物的耐火性能之后,就可以为建筑设计中各个平面的消防设计提供一定的依据。
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比如:活在保护面积、火灾的危害性、可燃物质的数量、旧货的难易程度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前提下,还应该在设计中对其进行标注。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狗一百平方时,应该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以此增加。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以a类活在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为例。
由于每个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地形、地理位置、外界环境和内部陈设等都不尽相同,所以建筑防火中不可能对其一一详细规定,这就给建筑设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外界环境,还有其使用功能、规模、内部陈设等,再一句这些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对设计的建筑物加强防火隔断和排烟设施的设计,尽可能的增加灭火的方式方法,达到灭火的目的。
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可以保证建筑的主体结构有足够的耐火性和稳定性。目前许多建筑物虽然有不错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但是在耐火性层面做的还不是很到位。通过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设计,充分考虑到建筑物受到火灾的侵害后所能承受的极限,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火灾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