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类口罩的等级分为FFP1(对应GB2626-2006 KN90、KP90)、FFP2(对应GB2626-2006 KN95、KP95)和FFP3(对应GB2626-2006 KN100、KP100)。
注:平板一次性口罩不在PPE指令认证范围之内。
防护类口罩适用的法规是 (EU) 2016/425个人防护装备法规,属于III类产品。
测试标准为EN149:2001+A1:2009。
CE-PPE指令认证型式:
Module B:技术文件评审备案,主要指型式检验认证;
Module C2:抽样检测,指内部生产控制和产品的随机性年度抽查,以便确保产品一致性;
Module D:工厂审核,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便确保产品一致性;
Module B+Module C2认证型式为1年有效;
Module B+Module D认证型式为3年有效。
如何确定CE-PPE 认证机构是否正规,可以进行防护口罩CE认证活动,可按照如下四步的方法进行判定。
1、欧盟官方网站查询公告机构信息
所有具备欧盟委员会授权的认证公告机构都在这个网站上对外公示,可以根据认证公告机构的编号,查询该机构的信息和授权范围。
2、确定认证公告机构是否具有PPE法规 (EU)2016/425授权
每个认证公告机构的授权范围不同,如果没有PPE法规 (EU)2016/425的授权,是无权进行防护口罩CE认证活动的,其签发的证书也是不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
3、确定认证公告机构是否具有呼吸防护的小类
PPE法规共有九大类产品授权,每个PPE认证公告机构的授权范围也是不同的,如果不具备呼吸防护的小类,即使是PPE认证公告机构,也不能从事防护口罩的CE认证活动。
4、确认认证公告机构是否可以具备Module B、C2或D的授权
认证公告机构只有具备完整的Module B、C2和/或D资质,才有权签发Module B、C2和/或D证书。
制造商只有在获得Module B + Module C2证书或Module B + Module D证书后,才可以进入欧盟市场合法销售。
特别提醒:如果认证公告机构只有部分Module B、C2或D的授权,那么也是没有权力签发无认可资质的证书的,企业持有其证书,也无法在欧盟市场合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