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12分、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驾驶人就失去驾驶资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但是执法中对驾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汽车牌照是汽车号牌与汽车行车执照的简称。1972年发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试行)》,把行车执照改称行驶证。一般为两面,分别按规定安装在汽车前后部指定位置上。汽车号牌是准许汽车上道行驶的法定凭证,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汽车行驶情况,识别、记忆与查找的凭证。
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