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实施新一轮规定后,大量劳务派遣转化为劳务外包,导致派遣外包辨别纠纷较多。今天,我们将简要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分配给用人单位,然后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主要特点:劳动力的就业和使用是分开的,没有劳动,没有劳动。
众所周知,劳务派遣有很多优点,比如减少繁琐的人事管理事务,降低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成本。派遣机构办理各种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降低了用人单位与员工直接发生劳动纠纷的概率!
劳务派遣就业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
三性用工:
临时工作是指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
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全日制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的岗位。
用工比例:
被派遣职工人数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承包给相关机构,安排人员按照承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相信在座的各位有一大部分人都分不清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那么今天就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我们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吧:
李强近开了一家网络公司,由于公司尚在起步阶段,为了充分节省成本,李强决定找一家服务公司为自己提供专项的人力服务,包括人员招聘、工资代发、社保缴费、公司人员管理等。但后来他又了解有劳务派遣的这种用工模式,于是咨询专业人士,想知道二者之间有哪些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职能外包出去,由第三方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或公司进行管理,以便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企业效益的化。劳动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人力资源外包,是用人关系在用工公司(发包方),用工公司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人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员工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而人力资源外包,则属于民事服务关系,发包方和接受方可自由协商服务内容及方式,受《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调整。
在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这三方当中,哪一方是的受益者呢?可以肯定的是,大家都是受益者!
1.对于用工单位,这种用工制度非常方便地解决了它的用工荒,让它在用工上更加灵活,同时也规避了一些问题,比如员工编制问题,员工工资福利问题等。
2.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不仅和各大型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有了业务来往,而且自身也不断的发展壮大。
3.对于派遣员工,就业渠道更加多样化,就业机会增多,而且能接触到一些平时都不敢想的企业。
当然,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基于种种原因,其中的问题与争议也伴随而来。
1.对于用工单位,同工同酬问题,正式工与派遣员工关系问题,是其中为突出和有争议的;
2.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大家把它一眼定性为包工头,中间商,剥削,克扣成了代名词。
3.对于派遣员工,归属感,自尊心,福利待遇,职业前景等都是焦点问题所在。
当大家有一份劳务派遣的工作机会时,应该考虑的问题不是值不值得去,而是在你的选择范围内,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如果暂时没有可去的地方,可以先去,毕竟也不能让自己闲置太久。但是为关键的大家一定要记住:
1.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
2.一定要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
3.至于福利待遇,一定要给自己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