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是一家具有1500多年酿酒历史的中国大型白酒企业。 1951年5月1日,绵竹人民政府将“朱天益”、“杨恒顺”、“泰福通”、“天成祥”等30多家酒坊收归国有,成立了“四川绵竹地方国营酒厂”,1984年正式更名为“四川省绵竹剑南春酒厂”,1994年改制为“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组建成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剑南春牌剑南春酒,1963年被命名为四川省名酒,1985年、1988年获商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及金爵奖。1979年、1984年、1988年在全国第三、四、五届评酒会上荣获国家名酒称号及金质奖,1988 年获香港第六届国际食品展览会金花奖,1992年获德国莱比锡秋季博览会金奖。
大曲药制作鉴评技艺;原酒酿造摘酒技艺;原酒陈酿技艺;尝评、勾兑技艺以及相关的子项目。产品芳香浓郁、纯正典雅、醇厚绵柔、甘洌净爽、余香悠长、香味谐调、酒体丰满圆润,具有典型独特的风格。
在剑南春酒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剑南春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剑南春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