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具有担保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
现金保证金: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
对招标人而言,收取及退还手续繁琐,人力消耗大。众所周知,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比例一般为项目金额的1%-1.5%,收取和退还涉及业务部门及采购部门诸多工作,现在条例又要求退还利息,利息的计算,利息的退还财物手续,做账,这些工作相当繁琐。
投标人由于需要到处参加投标,保证金交纳笔数多了以后,累计数额也是不小的。或多或少影响了投标人的现金流,一方面造成这些资金的无效沉淀,一方面在投标人资金紧张后又加大了它外部融资的成本,间接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招标人的采购价格。
投标保函开具的成本并不高。鉴于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概率不高,银行对此类保证金的条件要求其实不高,和我们理解的信贷额度还是在制度及押款比例上有相当大的区别,另外已经有一些企业通过与银行的合作,通过提供银行的信用担保等方式推出相关的金融服务,这些都会大大降低投标人的资金占压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