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方式,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与承运人之间事先达成协议,由承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交给收货人的同时,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货价,然后寄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货款业务。而航空运费、声明价值费及一应手续费,则由发货人预付,也可由收货人在目的地支付。
1)、整架包机。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运价,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方式。运费随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供求情况而变化。
2)、部分包机。指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分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适合一吨以上但不足装一整架飞机的货物,运费较班机低,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
航空快递是由一个专门经营该项业务的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通常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航空速递公司派专人以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和用户之间运送和交接货物的快速运输方式。该项业务是两个空运代理公司之间通过航空公司进行的,是快捷的一种运输方式。
航空运单是一种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份重要的货物单据。它有别于海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证明,因此,是不可预付的单据。其性质和作用主要有:承运合同;货物收据;运费单帐;报关单据;保险证书;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等。在发货人或其代理和承运人或其代理履行签署手续并署名日期后,运单即开始生效。当货物送交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之后,运单效力即告中止,即承运人完成了全程运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