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方式,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与承运人之间事先达成协议,由承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交给收货人的同时,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货价,然后寄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货款业务。而航空运费、声明价值费及一应手续费,则由发货人预付,也可由收货人在目的地支付。
班机是指定期开航、定航线、定始发站,途径站和目的站的飞机。其特点是可以确切掌握起运和到达时间。 包机运输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商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或一部份舱位租给包机(舱)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起运至指定目的地。一般而言,包机(舱)的运费较班机为低,但活动范围较小。
航空运输的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过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非宽体飞机装载的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 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 * 60 * 100厘米。 宽体飞机装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250 * 200 * 16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由西北公司依据具体条件确定可否收运。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按轻泡货物计重。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量。
集中配送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送的商品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采用一份总运单集中发送到同一终到站,或者运到某一预定的终到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到目的地指定的代理处收货,然后再报关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的配送方式。这种集中配送业务在国际航空业务中开展比较普遍,也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