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六(十六条),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用人单位自主评审;
社会评审:
依据《中共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四(十二)条: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资质升级:企业具备一定职称的人才后,想再升级就需要更多的中级职称的人才,因为资质升级的过程中是需要更多的数量的职称人才,也需要更高级的职称人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