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地质问题、所需各类矿产资源、水资源与环境问题等是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地质工程领域正是为此目的而进行科学研究、工程实施和人才培养。地质工程领域服务范围广泛,技术手段多样化,从空中、地面、地下、陆地到海洋,各种方法技术相互配合,交叉渗透,已形成科学合理的、立体交叉的现代化综合技术和方法。
地质勘探的方法主要有坑、槽探、钻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一、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观察岩土层的天然状态以及各地层的地质结构,并能取出接近实际的原状结构土样。
二、钻探
是指用钻机在地层中钻孔,以鉴别和划分地表下地层,并可以沿孔深取样的一种勘探方法。钻探是工程地质勘察中应用为广泛的一种勘探手段,它可以获得深层的地质资料。
三、地球物理勘探
简称物探,它是通过研究和观测各种地球物理场的变化来探测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条件的。常用的地球物探方法有直流电勘探、交流电勘探、重力勘探、磁法勘探、地震勘探、声波勘探、放射性勘探。
不同的勘查阶段有不同的原则和工作要求,这几种体现在选址的原则上:
选择场址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一般情况下宜避开下列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地区或地段。
1)地质现象发有,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地段。
2)地基性质严重的地段。
3)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设计震烈度为8度或9度且邻近发震断裂带的场区。
4)洪水成地下水对建筑场地也有威胁或严重的地段。
5)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的矿藏或不稳定的采空区的地段。
地质勘察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及手段:
此时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已基本查明。所以地质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各项技术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土工程评价,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加固、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具体方案做出论证和结论。
地质勘察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的性质和规模,可能才去的基础形式与尺寸和预计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单位载荷和总载荷、结构特点和对地基基础的特殊要求。查明地质现象以及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的建议。
地质勘察的主要手段是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为主,必要时可以补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作。地质勘察的工作量应按场地类型、建筑物等级、建筑物等级和重要性来确定。对于复杂场地,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适量的探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