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1、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
2、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
3、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不同的勘查阶段有不同的原则和工作要求,这几种体现在选址的原则上:
选择场址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一般情况下宜避开下列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地区或地段。
1)地质现象发有,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地段。
2)地基性质严重的地段。
3)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设计震烈度为8度或9度且邻近发震断裂带的场区。
4)洪水成地下水对建筑场地也有威胁或严重的地段。
5)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的矿藏或不稳定的采空区的地段。
1、探明建筑场地的岩性及地质构造,即以及各地层的厚度、性质及其变化;划分地层并确定其接触关系;以及基岩的风化程度、划分风化带;研究岩层的产状、裂隙发育程度及其随深度的变化;研究褶皱、断裂、破碎带以及其他地质构造的空间分布和变化。
2、探明水文地质条件,即含水层、隔水层的分布、埋深、厚度、性质及地下水位。
3、探明地面及物理地质现象,包括河谷阶地、冲洪积扇、坡积层的位置和土层结构;溶岩的规模及发育程度;滑坡及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特性等。
4、提取岩土样及水样,提供野外试验条件。从钻孔或勘探点去岩土样或水样,提供室内试验、分析、鉴定之用。勘探所形成的坑孔可为现场原位试验提供场所和条件。
地质勘察的注意事项:
1.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地质勘察工作区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地质勘察工作区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2.地质勘察单位,应为地质勘察作业从业人员配备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地质勘察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地质勘察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地质勘察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为地质勘察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地质勘察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工作要求。
5.在疫源地区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