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户卡:
由主卡和若干张副卡组成,适用于集中管理、车辆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主卡履行管理职能,可查询副卡交易明细、为副卡分配金额、办理副卡的各项业务等,本身也可作为加油卡使用(副卡只能用来加油)。
联名卡:
中石油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名发行的中油信用卡。
不记名卡
为个人单用户卡,可反复充值,不享受积分,不能办理挂失及清户手续。可根据用户要求转换为记名卡。转成记名卡后,可享受“油中感谢”的积分回馈。并可与其它记名卡一样享受记名卡的一切权利。
对于购物卡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等商家的“霸王条款”,《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换卡等配套服务。
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这是首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的购物卡“紧箍咒”,表明国家封堵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腐败漏洞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