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勘查阶段有不同的原则和工作要求,这几种体现在选址的原则上: 选择场址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一般情况下宜避开下列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地区或地段。 1)地质现象发有,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地段。 2)地基性质严重的地段。 3)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设计震烈度为8度或9度且邻近发震断裂带的场区。 4)洪水成地下水对建筑场地也有威胁或严重的地段。 5)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的矿藏或不稳定的采空区的地段。
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1、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 2、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 3、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在主体建筑地基的初步地质勘察阶段,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搜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必要时可进行少量的补充地质勘察和室内试验,提出基坑支护的建议方案。
地质勘察即是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对地质进行勘查、探测,确定合适的持力层,根据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类型,计算基础参数的调查研究活动。 地质勘察是在对矿产普查中发现有工业意义的矿床,为查明矿产的质和量,以及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提供矿山建设设计所需要的矿产储量和地质资料,地质勘察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水文、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对地质进行勘察、探测,确定合适的持力层,根据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类型,计算基础参数的调查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