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报告的内容可以分为肉眼观察、镜下观察、诊断报告和临床建议等四部分。
1、肉眼观察:对活检组织大体观察进行的描述,包括活检组织的大小、体积、颜色、病变部位、可疑肿物的形状和边缘有无包膜等。2、镜下观察:可观察到的组织细胞的结构、特点进行描述,若发现有异常,医生会给出建议。3、诊断报告:活检结果为良性或恶性,若为恶性,医生根据切片的观察,确定恶性肿瘤的严重程度。若为良性,会说明此结果对病人的未来有无影响,肿瘤有无恶变的可能性。4、临床建议:医生会根据活检结果提出建议,如还需要做哪些检查、哪项结果需要完善等。
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免体测证明的疾病有哪些?
在临床上一般患有以下几种疾病是不利于完成体测或不适合剧烈运动而可以申请免除体测的,具体内容如下:
1、循环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及心肌炎等疾病;
2、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肺气肿、、大叶性肺炎、、胸膜炎、气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胸腔积液等疾病;
3、消化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肝癌、肝硬化、脾肿大、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胃肠穿孔及急性胃肠炎等疾病;
4、其他疾病:主要包括骨折、软组织损伤、腰间盘突出、脑动脉瘤、脑出血、膝骨性关节炎、半月板损伤及踝韧带断裂等疾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患者出现患有上述疾病且需要体测的情况,建议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及处理。
《医院诊断书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诊断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为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医疗、疾病诊断证明的签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关于医疗、疾病诊断证明的签发规定。
1.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出生、死亡等证明,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每个医生都应该实事求是、认真、科学地做好这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生对所做的诊断负有法律责任。在医院注册的医生有权签发医疗证明,医生不能签发与自身医疗无关的医疗证明,实习生和住院医师无权签发医疗证明。
2.医师在出具诊断证明前必须对患者进行直接检查,诊断证明必须客观、,每次诊断必须有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记录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一致,主要意见也应记录在病历中备查。如果因公共伤害、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等原因受伤,必须取得管理人或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