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算还款能力。还款能力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式是:家庭平均月收入减去家庭平均月支出的余额,在计算时要考虑收入和支出的可能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