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中国银行为已获得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您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且产权清晰,无纠纷;房屋必须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房屋所处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二次抵押贷款的额度通常为房产价值乘以抵押率减去原贷款的本金余额,且抵押率不超过50%;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年,且不超过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和币种确定,通常与原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致。
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持有房产证,如果是期房,则必须接房后才能办理。
按揭还款需满一年以上。
房屋产权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房屋面积一般要求大于40平方米。
房龄通常不超过50年。
房屋评估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还有余值。
房产必须是可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借款人需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和信用证明,信用记录不佳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和利率。
如果房产有共同所有者,需获得他们的同意和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