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二次供水的水质指标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一)必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大肠菌群、总数、余氯、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二)选测项目:由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根据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质和所用方法选测,项目包括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挥发酚类、砷、六价鉻、铁、锰、铅、镍、紫外线强度等。
二次供水必测项目指标的限值:必测项目中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增加值的限量见表,其它指标的限值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表 增加值的限量
项目 增加值 mg/L
氨氮 ≤0.1
亚硝酸盐氮 ≤0.02
耗氧量 ≤1.0 (但其限值不能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注:增加值是指检测指标的出水值减去进水值。
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指标选测项目的限值:紫外线强度大于70mW/cm2,其它指标限值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