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10009-2023 产品检测方法》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2024年05月01日实施。下方内容摘自该标准。
一、实验室要求
1.效果检测实验室应符合GB19489的要求,按WS233等生物相关标准和条例进行管理。开展致病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黑曲霉菌、白色、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脊髓灰质炎病毒等试验或检测现场标本时,应符合菌毒种管理相关要求,在生物II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内进行,并符合国家有关生物的标准。实验室应采取封闭式布局,便于清洁、。
2.理化实验室布局应合理,并保持整洁、通风。对温湿度有严格要求的测试场所(大型仪器室、天平室、标准物质存放地等)须配置相应监控设备,并对环境条件进行记录。
3.毒理学实验室应符合GB 14925的要求,并按《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标准和条例进行管理。
二、人员要求
1.产品检测实验室人员应为经过实验操作技术培训的专业人员。
2.实验审核人员应具有中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的产品检测经历并经过专门培训。
3.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五年以上的产品检测经历并经过专门培训。
三、效果检测要求
1.无菌操作要求
1.1试验开始前,应以湿式方法清洁台面,打扫室内地面。
1.2实验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防护鞋、口罩、帽子。
1.3每一次吸取不同样液应 更换无菌吸管,接种环(针)应烧灼后,才可再次使用,也可用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吸管和接种环(针)。
1.4要求无菌的试剂(如纯化水、生理盐水、磷酸盐缓冲液、培养基、中和剂等)应压力蒸汽,部分不能压力蒸汽的培养基和牛血清白蛋白(BSA)应做过滤处理。
1.5无菌器材和试剂,使用前应检查容器或者包装是否完整,有破损者不应使用。
1.6对正在使用的无菌器材和试剂应采取措施避免空气中微生物的污染。
1.7重复使用的器材,使用后应立即放入盛有液的容器中,一次性器材使用后应立即放入感染性废物收集袋中,锐器应放到锐器盒中。
1.8若发生微生物培养物打碎或者试验微生物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污染区及可能波及的区域进行处理。
1.9全部试验结束后,应对操作台面及室内环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