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作具体解释。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为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监管人提供的,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的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资料清单: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 企业简介、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 资质证书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
(10). 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说明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为了确保货物品质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质量保函,即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货,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由出口方负责退换或补偿损失;否则,由保证人进行赔付。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
质量保函适用范围:
1、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方、供货方良好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2、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