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无支护基坑
特点:
1、基础埋置不深,施工期较短,挖基坑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的。
2、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者渗透量小,不影响坑壁稳定性。
主要形式:无支护基坑的坑壁形式分为垂直坑壁、斜坡和阶梯形坑壁以及变坡度坑壁。
结构体系
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包括(桩)墙、冠梁及其他附属构件。
结构类型
板柱式、柱列式、重力式挡墙、组合式以及土层墙杆、逆筑法、沉井等
放坡开挖
1.开挖深度不超过4m的基坑且当场地条件允许,并经验算能保证土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
2.开挖深度超过4m的基坑,有条件采用放坡开挖时设置多级平台分层开挖,每级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1.5m。
3.放坡开挖的基坑,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坡顶或坡边不宜堆土或堆载,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稳定性验算应计入附加荷载的影响;
②基坑边坡必须经过验算,保证边坡稳定;
③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5m;
④土质较差且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或其他材料进行护坡;
⑤放坡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