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进行消防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场所的实际情况和用途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时间的把握: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费用的缴纳: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在等待审核期间需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和要求:获得消防许可证后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和要求确保场所的消防。
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很多,其中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维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保、室内消防栓系统维保、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防火卷帘门维保、通讯系统维保、消防广播维保、日常维保方案维保。
通讯系统维保:
1.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2.定期试验每个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