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小额贷款要求 个人信用无抵押小额贷款:1、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2、工资必须通过银行发放。 抵押贷款:所抵押的不动产必须三证齐全,房龄小于20年,面积不能小于70平米。 担保贷款:所担保人出具的净资产(不动产)是担保额度的双倍以上。
妇女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本人自愿申请; 2.社区(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协理员推荐; 3.街道(乡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站初审; 4.县级以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公室复审; 5.担保机构按程序审核、考察和认定; 6.经办金融机构核准、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