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改革举措
( 1 ) 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 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2)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不含受理、 鉴定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 。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 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3 )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检验检测时对持证生产单 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 4 )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管理建议
加强自查: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重视监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技术支持:对于复杂的隐患判定,可寻求专业技术支持。
分门别类进行说明
锅炉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锅炉,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2.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5.2.2 阀(爆破片)缺失。
5.2.3 热工仪表失效或控制电(气)源中断,导致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5.2.4 阀(爆破片)失效。
5.2.5 系统报警装置缺失或失效。
5.2.6 联锁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5.2.7 熄火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5.2.8 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液态排渣锅炉无法排渣、炉墙烧红。
5.2.9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运行。
5.2.10 电站锅炉主要汽水管道泄漏或锅炉范围内连接管道爆破。
电梯
5.6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电梯,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6.1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5.6.2 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防夹装置失效。
5.6.3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
5.6.4 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回路被短接。
5.6.5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 400mm 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