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或使用证明多个申请人使用同一门牌号作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4)负责人及食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7)食品管理制度文本(应包含员工食品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内容,此制度内容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食品法》)上述材料中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看原件。